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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在人才评价路上的三座大山“违法备案、培训骗补、职称滥评”必须推翻

2025-05-29 16:05:39 作者 : manager 浏览 : 评论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推动下,我国人才评价市场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多乱象,影响了人才评价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其中较为严重的问题是: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强压在全国人才评价市场上的“三座大山”——“违法备案、培训骗补、职称滥评”。这“三座大山”既影响了人才评价的公平性、削弱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又阻碍了人才评价市场的健康发展、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

 

违法备案 玩弄权术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大肆宣扬第三方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制,以备案代替行政审批,制造市场准入壁垒,违规备案3.6万家没有发证资质的机构,并借机以“不到人社部门备案,就是国家不认可”为由,谤毁有职业技能鉴定资质的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试图垄断整个职业技能鉴定市场。

长期以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混淆了“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与“以技能为主的国内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的概念;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混淆了“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与“非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概念。需要备案的应该是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而JYPC颁发的证书属于非准入类资格证书(水平评价类资格证书),非准入类资格证书针对的是不需要取得相关许可或备案即可从事的职业活动。

关于类似JYPC这样的民办发证机构是否需要去人社部门备案的问题,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早已在两年前给予了答案:不需要。2023年4月2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JYPC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市监不罚 【2023】00001号),决定书中明确:“当事人(JYPC)提出听证,认为其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无需经人社部门备案,发布虚假广告不成立。本局对当事人的听证意见予以采纳”。也就是说,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了“JYPC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无需经人社部门备案”。

前文已经详细论述了:人社部门第三方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的公告》《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法律法规。

 

培训骗补 资金庞大
 

 

《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仅仅抽查2022年度23 个地区 334 家培训评价机构,就发现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通过考试“放水”、篡改成绩等方式,滥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 14 万本,骗取财政资金 1.23 亿元。

报告第12页,在对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中,重点阐明了部分地方职业技能培训弄虚作假的情况。22 省多家培训机构和用工企业搞虚假培训套取骗取专账资金等 1.23 亿元,其中:通过将退休人员、在校生等假学员纳入培训等套取 5219 万元;通过随意编造上课记录、使用外挂软件刷课等假内容骗取4720 万元;通过编造资料、以其他培训抵顶等假项目骗取2360万元。还通过租用师资、场地等假资质违规开展培训。有的鉴定评价机构滥发证书扰乱培训市场。23 个地区 334 家评价机构通过考试“放水”、篡改成绩等方式,滥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 14 万本。

须知,“人社备案的”培训评价机构有3.6万家。以此类推,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打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旗号,假装提升职工技能,通过虚报人数、虚假培训、虚假技能竞赛等手段,有组织系统性垄断性诈骗国家专项财政资金和失业保险金可能高达1980亿元以上、滥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能多达2.26亿本以上。而这些,或许只是隐藏在骗补阴谋下的冰山一角。

 

职称滥评 腐败频现
 

 

人社部门职称评审制度主要依据人社部门自身文件,缺乏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层面的专门法律或行政法规。人社部门职称评审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劳动法要求,政府部门负责制定职业技能标准,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来发放证书。职称评审属于职业能力评价体系的一部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职称证书也应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内,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来发,而不是政府部门自己来评定发放证书。

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职称评审的改革方向应是:强调“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大力开展人才评价工作。但现在的职称评审仍体现了政府发证。各地人社部门的职称评审并没有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依法依规不能颁发职称证书。但现实却是:全国各地人社部门仍沿用行政化手段干预本应市场化评价的职称评审领域,其评审标准也未动态对接产业需求,影响人才适用性。与此同时,合法合规的社会评价机构评审业务反而被妖魔化,如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评审业务,被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造谣抹黑。

此外,部分人社部门职称评审项目涉嫌多项违法违规。例如,2021年,某省“心理咨询师职称评审”违规,地方人社部门自行增设心理咨询师职称,后被国务院督查组通报“变相恢复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责令整改;2023年,某市建筑行业职称评审出现乱收费问题,因无依据收取高额评审费,被审计署认定为“乱收费”,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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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呼吁

 

盼望党和政府,铲除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垄断利益集团强压在全国人才评价市场上的三座大山:违法备案、培训骗补、职称滥评。保护合法合规的以JYPC为代表的第三方职业资格考试认证机构,让人才评价真正服务于产业发展,让每年上千亿的国家财政资金不再被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垄断利益集团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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